案件名称 |
上海花笺仓储服务中心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 2019 〕32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花笺仓储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230MA1K08826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朱孝忠 |
处罚事由 |
上海花笺仓储服务中心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花笺仓储服务中心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 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