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_法治政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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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12
  • 发文字号: 宝卫〔2023〕1号
  • 发文日期: 2023-0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战略目标,有效深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实效,以法治规范、促进和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会议的重要议题,安排党政领导领学领讲、交流互学、示范促学,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办法,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法治理念贯穿到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1、依法防控、强化督查,全力守牢新冠疫情防控防线

  (1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范指导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果断有效处置疫情突发事件,精准落实医疗救治、流调排查、疫苗接种、物资保障等工作,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和“大上海保卫战”。

  (2)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一是多轮次对9家发热门诊、16家发热哨点诊室开展全覆盖督查。有序开展集中隔离点8轮次全覆盖督导。二是重点开展护理院疫情处置工作,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护理院实施行政处罚9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三是通过在线远程督导、现场督导、专项督查、联合质控督导等形式开展第三方PCR实验室备案及监管,对6家问题实验室予以立案处理。四是开展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监督,已完成8轮次3300余户次监督,对问题点位责令当场整改。

    2、聚焦提升执法效能,持续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力度

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979家国抽和区抽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联合区公安、文旅等部门对113家场所开展随机抽查。深入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督查工作,对128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做好传染病监管,对8家二、三级医疗机构、5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抽检样品81件。不断加强无证行医联防联控合力,开展联合执法19次,监督检查500余户次,处罚14件。推进生活饮用水及产品卫生专项监督,对13户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5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具监督意见书并约谈。全年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9419户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337件,其中警告85件,罚款252件。卫生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133.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9万元。

    3、全力推进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加强政府主导、协同监管和行业自律,不断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理念和机制,落实落细《宝山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定期召开27家会商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分管领导会议,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商讨推进综合监管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综合监管效率。9月,顺利完成2022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市级督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形式,市第二督查组对我区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三)着力构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是快速审批,助力辖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开启绿色备案通道,以视频会审为主、现场审查为辅,高效完成8BSL-2实验室的备案审批工作。二是结合宝山“北转型”工作规划,对辖区拟引进的多家涉医产业项目提供工作支持,做好前期指导。开展领导线下帮办2次,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三不断扩展高频事项作为“好办”“快办”事项,进一步扩大无人干预审批的适用场景,继续提升网上办件率和全程网办率。四是深化“告知承诺”改革,全年共完成告知承诺审批事项545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96件。五是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常态化修复机制,严格修复审核流程,2022年完成信用修复申请8件。六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提供更加个性化、便利化、精准化的服务。经区府办评估考核,我委连续两年荣获“一网通办”工作优秀单位。

   (四)严格法定程序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按照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要求,起草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基增能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重大事项集体领导决策原则,认真执行我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为各项重大事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法治基础。

    2、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落实《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兼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做好法律顾问年度备案核查工作。2022年,我委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涉疫信访纠纷等共10余次。各基层单位不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中的法律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依法履职的能力。

   (五)以效能提升为目标,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强化依法行政过程监督,夯实“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电话在执法过程中的使用规范,做到“全程留痕”。二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举报进行集体合议。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公示等政务公开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区司法局要求,梳理2021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类案卷信息,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并根据评查反馈相关问题,认真梳理,严格对标,完成落实整改。同时,做好市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梳理上报工作。

    3、加速推动“智慧卫监”数字化监管建设

加速推动“互联网+监管”项目发展,强化数字化监管手段。全面实现3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程可追溯管理。继续落实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不断提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数据接入率,居民可通过一部手机知晓小区水质情况。完成辖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线监控设备接入,“上海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时监控屏”已上线试运行实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非接触式监管。启动“社会办医可视化监管平台项目”,进一步加速推动“智慧卫监”监管进程。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责任,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通过旁听观摩的方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尊重司法权威和依法行政意识。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报告制度。2022年,收到一审《行政裁定书》3份,其中经调解成功撤回起诉1件,驳回起诉2件;收到二审《行政裁定书》1份,维持原裁定;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对浦东法院《司法建议书》(沪浦法建[2021]55号)提出的建议,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多项措施,完善行政行为。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

    2、完成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

    主动加强与市卫健委沟通,对共性清单中的存疑事项认真向对应处室咨询;严把审核关,合理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校核工作质量。经梳理,我委权责清单共301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78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类别47项。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3、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积极开展医药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健康各项政策及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机构、就医流程及个人防护等相关信息;门诊、住院就诊时间与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和重大医疗服务告知等信息。做好财务决算、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系统内院务公开制度执行,建立院务公开考核机制。推进委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七)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厘清普法责任,形成2022年《区卫健委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二是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督导等过程中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形成普法联动。三是注重分类精准普法,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八项”学法制度,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场;组织系统处级以上干部、科级单位党政领导、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测试。联合医务工会组织开展《医师法》知识竞赛。四是围绕法治建设和卫生健康执法普法热点问题,运用“宝山卫生健康”、“健康宝山”、“社区通”及各基层单位微信公众号,配合打造“全媒体”普法工程。经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文表彰,我委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但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有待继续深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对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不够多样;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还有待加强和改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筹划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法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本系统的贯彻和践行。二是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卫生健康系统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系统“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基层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做到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真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卫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卫健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学思践悟,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举措,深入学习、实字当头,努力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新成效。领导干部带头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筑牢思想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位,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法制稽查、案卷评查,推进“监督员培训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做好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论证、单位合同、文件审查、医疗纠纷、信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

  (三)推进审批改革,有力深化“放管服”的程度和广度

    继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鼓励医疗新技术、新材料的申请、准入与使用。进一步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继续探索社会办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与服务模式。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信用宝山”平台,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四)选树优秀典型,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

   根据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法治理念,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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