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范少军 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益群 副区长
副 组 长:袁惠明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陆继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 静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成 员:李远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百勤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宾 区编办主任
曹 骏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蒋伟民 区国资委主任
李 岚 区财政局局长
徐荣森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石 纯 区环保局局长
徐 芃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李 强 区水务局局长
刘建宏 区民防办主任
刘海波 区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毅 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一川 区文广影视局局长
李晓惠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夏永军 区经委(信息委)主任
吴峻石 区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 公 室主任:袁惠明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雷 宏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江瑞勤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波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2018年9月19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