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大场镇子栏目(http://www.shbsq.gov.cn/shbs/dcz/)的“公开年报”中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场镇办公室,电话:021-66518819。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大场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及时做好了月度(年度)统计报表、公文备案、目录编制、有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1、为整合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统一公开口径,年内将原大场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整合至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重点做好该专栏大场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
2、根据区财政的统一要求,做好了镇有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大场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及时受理依法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2月,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2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301件,内容多为农村居农民动迁相关问题的申请事项。均按期进行了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7件。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018年,因配合宝山区“一区一网站”政府网站关停整合工作,导致镇政府网站访问量减少,具体访问量估算约为78000人,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估算约为23000人次。接受市民网上咨询(或投诉)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与及时性;二是要进行进一步探索政府公开信息如何便民利民;三是要进一步统筹全镇各职能部门资源,各司其职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工作。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将继续做好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其中:较上年同期增加率 |
- |
24.7%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0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5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48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85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3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86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48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4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3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4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1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13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300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7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6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2.邮寄费 |
元 |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