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
2013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宝山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bsq.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办公室,地址:漠河路600号A座,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670755。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工商宝山分局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同时作为公共查阅点。2012年,工商宝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为开展和做好此项工作,工商宝山分局加强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分局办公室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承办机构和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按照市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工作制度,协调本单位的相应工作;法制科是政府信息公开中文件公开内容的审核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保障部门;监察科会同法制科负责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工作;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是各自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提供和审核部门;分局注册大厅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分局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各相关科室的配合下,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在实施过程中,工商宝山分局逐步完善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分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澄清虚假信息机制、报告重要事项机制,并健全了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和群众举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继续在分局注册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并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现场申请;设立电话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信息咨询;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设置专用电脑等设备,当事人可以方便地查阅、摘抄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同时,为方便群众,分局在受理窗口提供了便民服务项目、本系统其他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讯方式、我区其他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部门通讯方式以及工商系统已设置的上网信息查询的方式方法,便于群众使用多种方式进行政府信息的查询和申请。
(三)指南目录编制、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目录和办事指南,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我局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在注册大厅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工商的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广告登记事项、消费者申投诉事项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为市民的快捷查询、办事等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平台,群众反响良好。
二是积极组织专项培训,落实责任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为了使《条例》的实施更加准确到位,我局积极组织业务人员的培训,参照市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资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总结和分析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的侧重点,对接待、办理、答复,都一一做了讲解和详细指导,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部门责任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工商宝山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分局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8条,其他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查结果、便民告示等服务类信息约3万7千余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有关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服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其他文件;
2.各部门管理职能、各项办事程序、执法程序;
3.以市局或分局名义颁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载明事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9项公司登记事项;
5.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和吊照(注销)结果信息;
6.本市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结果;
7.本市工商部门选任干部、招考、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信息;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此外,我们认真落实执法“三告知”、办事公开等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gs.gov.cn)为主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设置专用电脑等设备,提供查阅、摘抄等。
3. 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工商宝山分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上申请13件,来信申请6件,当面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大部分涉及行政处罚结果。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1件。
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61.9%;“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9.5%;“申请内容不明确”3件,占总数14.3%;“非政府信息”3件,占总数14.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工商宝山分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6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46次,当面咨询接待23人次。在工商宝山分局接受的咨询中,内容主要是服务类的信息、取阅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方法的信息,以及工商宝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对外网址、一些企业的基本信息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商宝山分局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自我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各项指标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为在2013年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将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量化指标,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说明
统计期限: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及下属所有部门。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数 | 条 | 38 |
主动公开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7133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717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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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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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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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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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1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6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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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1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6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7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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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3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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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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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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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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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隐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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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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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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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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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69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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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34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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