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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确定296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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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01-30
  • 发文字号: 宝府〔2024〕8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296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

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批确定296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请示》(宝房管保障〔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已配建的4个商品房配建项目用作区属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实行“只租不售”,共计房源296套,产权车位143个。

二、上述商品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及产权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名下。

特此批复。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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