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2-27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4-02-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12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 

2013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把上海市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二高一少’)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按照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一是成立了区、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街镇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效结合,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二是制定了信息维护更新制度、信息公开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特别是要求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劳动、公安等“三公”部门,建立信息公开与信息咨询统一受理制度,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在业务申办、咨询中,解决老百姓或企业想了解的信息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方便群众、服务百姓。三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建立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的网上申请、以及各单位的答复都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施,实现了对全区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统一纳入区绩效考核范畴,把诚信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实现信息公开与诚信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微博工作相结合。门户网站侧重于静态公文政策类信息的公开与解读,政务微博侧重于动态服务类信息公开,通过微访谈、微直播、微征文、微摄影等系列活动,实现静态与动态信息的有机结合,满足公众对不同信息的需求。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推动各类信息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村(居)委、社区信息苑等基层点延伸,实施信息“一口式”的告知和受理服务,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

(三)加强工作督查,开展工作考核。一是开展工作通报。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上报、信息更新数据情况以信息公开专报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二是开展工作调研。对一些信息量大、申请受理量多的单位开展工作调研,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三是开展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的情况,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开展工作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全年共召开2次全区性的培训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授课,并开展工作研讨,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信息统计情况报送工作;认真开展市、区信息公开平台衔接工作,实现区级依申请信息与市级数据库共享。定期更新公开指南、行政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856,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6,主动公开率46.1%。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1937条,占86.6%,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299,13.4%;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要会议、公共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实事项目、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预算信息、财政资金、审计工作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全年共主动公开立项批复信息427条,公开外资企业批复信息108条,公开规划、绿化、水务、交通等方面的批复信息353条。

2.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区本级财政预算报告、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项资金公开、审计信息公开。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区、镇二级的2013年预算信息、区本级及5个部门的2012年决算信息、54个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12个单位的中央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信息(详见附表);公开了2013年审计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财政审计工作报告、4个专项审计调查、10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1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等单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3.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效运用全市统一开发的住房保障建设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围绕我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实物配租的申请、供应、管理进行全过程、实时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年共公开住房类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交付许可等信息1526余条。

4.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食品(餐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经营企业的许可、变更、注销等信息1539条。

5.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收费、行政处罚内容等涉及公众切实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环保信息106条。

6.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结果,及时在社会公众平台公开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公开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2条,公开事故通报信息4条。

7.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重点公开公用事业、教育、主副食品、药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公开价格服务信息320条。

8.积极推进征地拆迁信息。重点公开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结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全年共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71条。

9.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学校招生考试、公益慈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涉及学校收费、入学招生、医疗收费、国资预算等政府信息176条;在政务微博平台共公开公众关注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民政等服务类信息1505条;每季度主动公开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扩大政府实事项目的知晓面。其中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地市级教育门户五十佳网站”。

10.积极推进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将公开格式纳入常用示范文书供各单位使用。二是将党政混合信息纳入公文类信息统计范围,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全年共公开党政混合信息174条。其中主动公开53条,依申请公开59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区把注重工作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模式。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重新设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框架,优化网页界面,丰富公开目录、增强索引功能,提高信息搜索的便捷性、及时性,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公开信息、服务民生、沟通民意的有效平台。全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政府信息3701条,浏览量为646663人次。

2.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扩大信息覆盖面。借助“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将政府重要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政策解读等政务内容通过微博进行宣传和传播,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发挥政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截至2013年底,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粉丝已达到42万人,共发布政务信息1.2万余条,影响力在全市名列前茅。

3.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主动服务群众。在区层面,区档案馆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图书馆为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在街镇、委办局层面,63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置查询点,并结合实际向基层单位延伸,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4.做好《政府公报》发放,提高信息利用率。编辑《政府公报》4期,每期3000册,约24万字,按期下发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园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居(村)委。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平台宣传《政府公报》,扩大《政府公报》影响力。

5.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回应引导舆情。全年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5场,主题涉及:转型发展惠及民生、2013上海樱花节、第一届上海国际邮轮旅游节、上海旅游节宝山活动、第八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长三角民营经济论坛、中国邮轮产业大会等。建立健全舆情搜集报送、分析研判、反馈引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和公众性事件舆情应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单位上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02条,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土地管理、企业登记等方面。共受理法人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比去年增加55.3%,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48,公开比率为21.9%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项目管理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2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6件,占总数的21.0%,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项目管理、环境保护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0.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3件,占总数的5.9%;“信息不存在”51件,占总数的23.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9件,占总数的22.4%;“申请内容不明确”47件,占总数的21.5%;“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2.3%;“其他”6件,占总数的2.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47.2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主要是对土地管理、房屋动迁等方面公开答复不服。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纠错的案件有0件。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0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为1万元。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共提供服务类信息数56309条,现场接待181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58633人次、网上咨询16145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量1693158人次,公众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区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人事变动、规划公示等方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的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14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整合信息平台,加强工作督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报告;推进区、镇“三公”经费全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整合现有的备案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受理系统,实现各单位信息共享,搭建互相学习的平台。

(三)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应对和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指导力度,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以典型示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上新台阶。

(五)加强日常检查和工作考核。对各单位网上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进行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认真开展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营造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争优创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开展信息公开队伍培训。继续通过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工作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311日至20131231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856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9.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85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502

受理申请总数

2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8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76

5.信函申请数

14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1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3

4.“信息不存在”数

5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7

7.“重复申请”数

5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6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5630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614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1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8633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69315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47.2

其中:1.检索费

10

2.邮寄费

24

3.复制费

13.2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7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9

2.兼职人员数

6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8.013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1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