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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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6-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6-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一、小区围墙外的绿化大部分属于区、镇两级政府负责管理的,失管失养现象较少。叶代表提到的部分失管失养的绿化主要是开发商带建及部分改造的绿化。2018年,区绿化市容局已发文要求各街、镇对失管失养的社会绿地进行排摸统计,进一步研究分析失管失养的原因,明确区、镇、小区的管理职责,落实养护责任制,杜绝失管失养的状况,以改善绿化面貌。

二、建议由街镇牵头、协调区各相关部门,对确属无主的绿化,或需移交区政府管理的绿化进行协调处理。明确管理部门,落实养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失管失养的绿地进入常态化管理。

    三、对于小区围墙外的公共绿化,区财政局每年都安排相关养护经费和专项资金,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养护管理。

四、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住宅小区围墙外树木花坛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且物业服务合同包含对其的维护。区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督促各街镇房管所要求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小区绿化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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