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望: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玺庭室内设计装饰(上海)有限公司与你关于其他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3)办字第368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玺庭室内设计装饰(上海)有限公司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