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山区文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视宣传和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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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市宝山区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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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宝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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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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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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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交流与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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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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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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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宝山沪剧艺术传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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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市宝山区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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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主要包括:年初部门预算数;根据《预算法》管理要求,年中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的部门预算调整数;年中由中央财政下达到本部门的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用于本系统或行业的专项资金;以及部门的其他资金等。
三、关于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756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3.70万元,占91%;事业收入1240.91万元,占7%;其他收入380.05万元,占2%。
四、关于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65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7.82万元,占44%;项目支出9266.23万元,占56%。
五、关于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宝山区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94.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7404.7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509.24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文广局的行政运行事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40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文广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图书馆”:1933.02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支出。
“群众文化”1577.99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群众文化事业的支出。
“文化交流与合作”1223.14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文化交流与合作事业的支出。
“文化市场管理”151.82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文化市场管理事业的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1705.27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其他文化事业的支出。
2. “文物”557.28万元,其中:
“文物保护”215.74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文物保护事业的支出。
“博物馆”341.54万元,主要用于宝山区博物馆事业的支出。
3.“广播影视”1942.34万元,其中:
“电影”0.6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电影补助支出。
“其他广播影视支出”1941.69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事业的支出。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1.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54.23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7.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事业单位离退休”596.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6.“医疗保障”206.62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19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费用。
“公务员医疗补助”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保障。
7.“住房改革支出”147.04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14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0.16万元,主要用于房贴。
8.“其他支出”3731.13万元,主要用于有线机顶盒补贴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