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第七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沪建保障联[2016]8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宝山区第七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起—2019年10月20日止
接待地点:盘古路572号1号楼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1:00,13:00至16:00
举报电话:56676005
举报信箱:盘古路572号1号楼
宝山区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1999)
电子邮箱:http://bsfg.baoshan.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