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9〕3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保利叶之林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华秋路,南至卫岗路并与葑润华庭小区相邻,西至鹅蛋浦河,北至塘祁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华秋路349弄14号2楼。活动用房共三处,设在塘祁路577弄6号1楼、塘祁路679弄15号1楼和塘祁路679弄16号1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地名
办,大场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