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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1-01-13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友谊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规范、深化、提升”的工作目标,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更加注重深化公开内容,更加注重提升工作能级,不断提高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100%二是稳妥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街道部门及下属基层单位预算、2019年度街道部门及下属基层单位决算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三是深化落实人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和复查情况公开,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四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以“四史凝心 红帆聚力”为主题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提高居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五是根据区统一要求和街道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部门领导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办理申请、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2020年,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受理,答复率100%,同意公开率100%,依申请热点为扫黑除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健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和重新认定,本年度共审查262件公文类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59件,并按照要求向区档案局做好备案。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和“五公开”标准程序,围绕国家试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

线上,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区政府网站和街道“友谊发布”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及时公开发布街道公文类信息和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线下,利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政府办公楼、居(村)委会等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明确街道行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明确街道政务公开责任科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班,认真学习新《条例》,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完成2020年度自评考核工作。2020年,本街道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60.2441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接下来,街道将根据前期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全领域政务公开,优化全流程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开内容的科学归类和集中发布,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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