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精神,加强我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宝山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宝山区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区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区各相关高中学校对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制定的协调和指导。
(二) 各相关高中学校根据本校项目发展需要,以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制定本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
(三) 宝山区招办将区域内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及招生原则、方法、选拔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三、招收学校和项目
(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命名2015-2017年度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7号)中经批准的的第一项目招生;
(二)办二线运动队学校按照《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2018年度区和学校办二线运动队以及2015-2016年度区和学校试办二线运动队名单的通知》(沪体青〔2016〕167号)中批准的项目并可增加一个市级体育传统项目招生。
(三)经宝山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部分区级传统项目学校及批准的项目招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2019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三) 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宝山区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列入年度竞赛计划内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正式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测试认定的确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于2019年3月30日前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本校招生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人数、录取方法等报区教育局、体育局备案,并通过宝山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在区中招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过程应公开、透明、有记录。招收外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中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各办(试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应优先考虑招收达到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二线标准的考生。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并于4月15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学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7天后,按《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市和区中招办备案,并集中公示。未经市、区中招办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三)普通高中招收市级体育特长生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其中招报名资格,区体育局审核其运动成绩,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审核备案并公示。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的市级体育特长生,各区招考机构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招收跨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考机构办理招生录取手续。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第二十四条执行。
(四)各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名额(见附件3),学校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但不得超过30分;同洲模范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原则上应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的90%。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六、招生工作监督
(一)招生学校的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体育教研组长或教练员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学生原在读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市、区中招办集中上网公示的学生,区中招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区教育局将按其入学时的文化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五)成立区教育局、体育局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七、附则
(一)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必须在宝山区范围内进行。
(二)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相应的学校,且在中考志愿填报中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否则不予录取。
(三)按照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事先将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拟录取的区级体育特长生须由区招考机构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录取。在区级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参照市级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组织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经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将上海市学籍号第16位变更为“9”,其高中毕业可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第二十四条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1、2019年宝山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3、2019年宝山区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4、2019年宝山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日程安排
5、宝山区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