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本区统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我局拟于9月下旬与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联合举办“宝山区统计系统业务轮训班”(方案见附件)。此次轮训对象全部为基层统计系统人员,授课内容为统计专业类知识。由于年初没有专项的培训预算,区级财政经费无法列支,故特向市统计局申请培训经费5.3万元。
当否,请批示。
附:《关于举办“宝山区统计系统业务轮训班”的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
关于举办“宝山区统计系统业务
轮训班”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进一步加强本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27号)和《关于加强本市区级统计工作的意见》(沪统字〔2017〕32号)的要求,拟于9月下旬与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联合举办宝山区统计系统业务轮训班。轮训班拟安排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日期:
初定2020年9月下旬,培训3天。
2、培训地点:
上海市统计局教育中心(凯城路199号)。
二、人员情况
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各街镇和园区统计负责人,共约30人。
三、经费预算
费用项目 |
单价 (元)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住宿天数 |
课时数 |
小计 (元) |
伙食费、材料费等 |
210 |
30 |
3 |
—— |
—— |
18900 |
住宿费 |
340 |
30 |
—— |
2 |
—— |
20400 |
教师讲课费 |
1000 |
—— |
—— |
—— |
10 |
10000 |
包车费 |
1500 |
—— |
—— |
—— |
—— |
3000 |
合计 |
—— |
—— |
—— |
—— |
—— |
51300 |
注:每期培训预计12课时,每课时师资1000元:
12课时×1000元/每课时=12000元。
四、会务管理
本次轮训班由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宝山区统计局联合举办,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负责教学管理,宝山区统计局负责考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