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准予程友军举办上海心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许可决定书_行政许可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准予程友军举办上海心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许可决定书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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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许可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决定
  • 发布日期: 2019-07-09
  • 发文字号: 宝教〔2019〕73号
  • 发文日期: 2019-07-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程友军:

你关于举办上海心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办学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举办上海心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内容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校长为汪东山;法定代表人为程友军;办学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临路959弄37号302、303、304、305室。

你们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们能依法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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