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向市乡村振兴办报送《关于宝山区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请示》的请示
区政府:
1月30日,我委收到市乡村振兴办《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区2019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创建方案进行了审议,随后各镇又对创建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21日,周志军副书记和陈云彬副区长听取了罗泾镇海星村、罗店镇天平村以及月浦镇聚源桥村等三个创建村的方案并进行了讨论研究。按照市乡村振兴办通知要求,本区应于2月25日前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乡村振兴办提交书面请示,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宝山区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请示(代拟稿)》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