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赖娜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
李晓惠同志的宝山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坤玉同志的上海市行知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传军同志的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赖娜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
李晓惠同志的宝山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坤玉同志的上海市行知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传军同志的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