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及养护公司:
为切实抓好顾村镇水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巩固顾村镇中小河道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顾村镇中小河道养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顾村镇中小河道养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顾村镇中小河道维修养护,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保障河道设施完好,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技术规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沪府﹝2013﹞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城市养护作业领域市场化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9﹞44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以及宝水务﹝2016﹞28号《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河道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管建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河道管理养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作用。
(二)坚持“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的原则,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
(三)坚持“公开透明、奖惩结合”的原则,科学规范镇、村管河道养护管理工作。
三、养护标准
河道维修养护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防汛通道、绿化等设施养护,以及河床和水质维护、镇村管河道轮疏、水域和陆域保洁、河道清障等,具体标准参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执行。
四、职责分工
镇河长办:负责制定本镇河道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负责开展本镇河道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及河道轮疏规划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本镇河道资金管理。
镇水务所:负责开展本镇河道养护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村委会: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河道维修养护、巡查、问题上报,并协同做好养护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及应急抢险工作。对于河道口宽较小,宅前屋后的部分村级河道也可采用市场化和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养护。
养护公司:负责做好养护河段的维修养护、巡查、问题上报,并协同做好养护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及应急抢险工作。养护公司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合同格式文本、河湖维修养护作业基本配置等要求,择优选择河湖维修养护作业单位,落实合同管理。
相关部门:镇规保办、社区办、物业办、房管办、拆违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涉水工作,并协助配合镇河长办共同做好水环境治理任务。
五、经费补贴
列入市场化养护的河道(包含河道轮疏费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招标费用确定。
村管河道养护管理资金由市、区两级补贴每公里4万元(包含河道轮疏费用),镇财政补贴每公里1.5万元,不足部分由村财政承担。镇管河道养护管理资金由市、区两级补贴每公里6万元(包含河道轮疏费用)。涉及养护公司养护的河道,所取得的市、区两级补贴总额,若不能支付养护合同确定的经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足支付。
以上补贴资金按照《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宝水务﹝2016﹞2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河道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如有新的规定参照新规定标准执行。
六、监督考核
由镇河长办、水务所、农业公司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对全镇河道养护管理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成绩与补贴资金挂钩,促进全镇中小河道养护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顾村镇人民政府、顾村镇河长办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