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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经费立项的函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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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发文字号: 宝城运〔2024〕4号
  • 发文日期: 2024-03-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宝山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宝财业务【2018】76号)要求,宝山区政府办公室为我中心实施购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主体,该笔经费已纳入宝山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其中涉及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用、福利及工作餐补共计106.56万元(公用经费65.52万元、福利费19.44万元、工作餐补21.6万元)。

2024年2月20日,宝山区政府办公室拨付106.56万元至我中心收入户账。我中心已于2024年2月26日将该笔资金已上缴国库,现特申请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经费在新一体化系统的立项。

特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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