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1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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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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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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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2011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

20122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国资委党政办公室(地址:宝山区泰和路2454号楼,电话:56165845,电子邮箱:bsqgzw@163.com)

一 、概 

2011年,本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若干意见》和区政府要求,截至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资监管信息,有效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委全面推开和运行。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础、注重实效。

根据《条例》和《规定》,我委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的常规工作,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及时更新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每月汇总并公开信息报送情况;就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报备规定,及时进行梳理,并按时向区信息委报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区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市国资委、区政府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深化内容、细化条目。
  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通过召开业务会议,讨论细化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条目、行政审批公文的公开属性及范围,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聚焦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宝山区国资委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职能,严格执行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并报区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流程尤其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操作流程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我委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好有关工作。

(一)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市国资委信息公开规定,重点推进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国资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有效拓宽所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科室年度重点工作,提高业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操作流程,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环节都形成规范操作步骤。

(四)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探索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多途径、多角度、多方位提供国资监管相关信息。

 

八、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4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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