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2-01-14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1-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http://www.shbs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国资委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1号楼东,电话:56165845,电子邮箱:bsqgzw@163.com)

宝山区国资委围绕2021 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及备案工作,全年累计公开公文17件,占总发文数量的94.4%,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完成OA 系统上的公文备案,并实时对接上海市政务公开平台。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动态管理优化,修订《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任务分解表》。对照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并重新发布了《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具体经办人员开展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完成对申请公开信息做出准确答复。

2、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宝山打造科创中心主阵地的主题,组织广大市民群众、企业职工参观了上海宝山南大地区的规划展示。

3、持续落实国资国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企业微博微信等渠道,依法、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加大国有企业主业目录、品牌建设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国资监管方式、促进企业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企业良好品牌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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