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的请示》(新宝山〔2019〕21号)已收悉,经区委131次常委扩大会及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决定,同意你公司增加实收资本4000万元,增加的实收资本由我委以现金方式出资。
请接本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事宜。
特此批复
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的请示》(新宝山〔2019〕21号)已收悉,经区委131次常委扩大会及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决定,同意你公司增加实收资本4000万元,增加的实收资本由我委以现金方式出资。
请接本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事宜。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