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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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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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02-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地址:友谊支路79号,邮编:201900,电话:56122700,电子邮箱:bsmzj@126.com)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和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把握关键,强化领导。自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来,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来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由吴春梅局长负总责,具体由办公室、局纪检组负责抓落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而增强了领导的责任意识。
  (二)落实载体,形式多样。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修改制定了《宝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手册》,把各项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写明,并印刷成册,派发到各乡镇街道,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政局宝山子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抓住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政府实事项目为重点,定期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目录,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行风监督员,对各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整改落实查出的各类问题,促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去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主页(http://bs.shmzj.gov.cn)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为此,我局提出如下设想:1、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市民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高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3、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4、努力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局公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政务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做到公开与不公开内外有别,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民政的常态工作。
八、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至12月。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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