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沪府办[2016]6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垃圾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上海市实行建筑垃圾“中心城区本市统筹消纳、郊区就地自行处理”的总体原则,在宝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宝山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进行试运营。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宝山装修垃圾处置中心共计处置居民装修垃圾441690.1吨,按照处置单价158元/吨计算,应支付处置经费共计6978.70358万元,实际于2023年12月15日支付1800万元,未支付5178.70358万元。
为坚决贯彻2023年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为宝山“北转型”提供更好绿化市容保障,围绕我区市容环境满意度提升、创全保障、落实《固废法》等工作重点,确保固废垃圾及时处置。特此申请:
一、申请追加2023年度居民装修垃圾处置经费5178.70358万元的,后续根据实际产生的处置经费全额按实结算。
二、申请2024年居民装修垃圾处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预算经费以2023年度宝山区居民装修垃圾发生的处置经费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