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纪希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王德华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执法108号 |
被处罚人姓名 |
王德华 |
身份证号码 |
320***********5413 |
处罚事由 |
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对王德华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 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