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陈凯同志为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姚砚同志为宝山区旅游事业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凯同志的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肖洁汶同志的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常务副院长、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吴淞医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房敏同志的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宝山分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15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陈凯同志为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姚砚同志为宝山区旅游事业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凯同志的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肖洁汶同志的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常务副院长、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吴淞医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房敏同志的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宝山分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