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新赴疆对口帮扶人员纳入宝山区在
叶城县援疆分指挥部统一管理的请示
宝山区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加强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提升贫困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管局、国务院扶贫办《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9〕7号)文件精神和市卫健委、市中管局具体要求,我委在承担原援疆工作的基础上,将新承担新疆叶城县部分医院对口帮扶工作。
根据2019年7 月8 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扶贫办举办的2019 年贫困县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全覆盖工作第二期培训班会议精神,我委作为对口支援派出单位需完成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开展驻点帮扶、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开展中医远程医疗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7个方面内容工作。每期派出不少于3名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团队进行驻点帮扶,帮扶时间为每期不少于6个月。
2019年7 月10 日,市卫健委、市中管局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各单位扶贫工作的统筹安排,对派出人员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目前,我委下属事业单位中仅有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家单位符合三级中医医院要求,为便于统一管理,根据文件要求及援疆工作实际情况,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建议:
1、由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每期派出3名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团队进行驻点帮扶,每期帮扶时间6个月,到期轮换;
2、将此项援疆任务纳入到宝山区在叶城县援疆分指挥部的管理保障体系,由援疆医疗队统一管理,援疆队员统一安排居住在援疆楼,以保障队员安全;
3、派出人员由区卫健委给予综合补助并统一购置医疗保险一份,其中补助所需费用由区卫健委在绩效总额内统筹。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