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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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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9-28
  • 发文字号: 宝交〔2025〕11号
  • 发文日期: 2025-09-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关于成立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雷 

副组长:韩  旭、张晓华

  员:张贤忠、毛利军、顾凡杰、徐明、赵秦山

以上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由替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统筹协调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科,徐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报告和总结;

汇总、分析和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数据和事故情况;

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委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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