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杨行镇人民政府因宝山区杨行镇城中村二期湄沈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24)1008号文批准,征收杨行镇湄浦村潘王队农用地33.68平方米、湄浦桥队农用地1421.27平方米、苏家堰队农用地2473.63平方米、南周队农用地1334.44平方米,合计征收农用地5263.02平方米。按杨行镇人民政府计算的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总人数,并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共计12名。
经协商,由杨行镇人民政府负责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文和宝山区有关规定,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方案已于2024年3月5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现申请核定办理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准予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函告,请予以核定。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