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勇民代表: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环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已详细地进行了学习和研究。现回复如下:
1、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压缩站主要承担的是生活垃圾中干垃圾的转运和中转功能。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湿垃圾量明显增加,为防止滴漏,现湿垃圾收运主要以桶装垃圾车驳运或餐厨垃圾车收运的方式为主。同时,我局环卫公司管养的压缩站内也有部分购置了湿垃圾运输箱。为避免污水滴漏、扰民等现象,小区分类后的湿垃圾陆续通过物业驳运至附近压缩站,减少环卫车辆进入小区内。
2、生活垃圾压缩站除去箱体区域,无过多剩余空间,同时室外场地为垃圾车的回转场地,一般不小于14米*14米。若对压缩站进行扩建,需要遵循小区建设指标,在小区建设指标有余量的前提下,还需征询小区居民意见,至少80%居民通过后才可实施。但我局也会积极同财政沟通,通过增加清运频次尽量缩短湿垃圾滞留时间。
3、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以及“管理责任人应当对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改正”。落实源头分拣责任,坚决杜绝垃圾二次落地造成不必要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