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市级专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市相关单位按照物资价值的8%计算划拨我局物资管养费。现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第三方养护第一轮合同将于2025年5月10日到期,为做好两级防汛仓库的长效运行管理,确保汛期仓库物资供应及保障工作,我局近期拟启动新一轮合同签订工作,项目款具体情况如下:
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委托第三方养护项目884221元,由市、区配套支付。其中市级资金425783元,已纳入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资金458438元。
市级资金共计425783元,因需支付相关合同金额,故申请将该笔资金转入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纳入预算管理。
特此致函。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