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委托第三方养护项目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实施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委托第三方养护项目的函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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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5-04-23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25〕7号
  • 发文日期: 2025-04-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市级专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市相关单位按照物资价值的8%计算划拨我局物资管养费。现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第三方养护第一轮合同将于2025510日到期,为做好两级防汛仓库的长效运行管理,确保汛期仓库物资供应及保障工作,我局近期拟启动新一轮合同签订工作,项目款具体情况如下:

市、区两级防汛物资仓库委托第三方养护项目884221元,由市、区配套支付。其中市级资金425783元,已纳入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资金458438元。

市级资金共计425783元,因需支付相关合同金额,故申请将该笔资金转入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纳入预算管理。

特此致函。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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