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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新车辆的复函(沪H51563)

信息来源: 区机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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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碳排放交易领域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0-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10-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机管局

区卫健委:

你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新轿车请示》[宝卫财(2019)35号]已收悉。经核实,你委下属事业单位宝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辆沪H51563(桑塔纳)公务用车,该车已核定为在编业务用车。经研究,同意更新1辆荣威新能源公务用车,车辆购置价格为15万元,所需资金为区财政专项资金。请你委接函后尽快将该车予以处置,并将处置后的《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复印件交至我局,本局汇总相关材料后再报送区财政局办理控办及更新车辆手续。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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