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山区委、宝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督〔2024〕123 号)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对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沪委办〔2020〕71 号),对我局2024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一是认真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推进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办理,及时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共计办理信访件13件,均为协办件,目前已整改完毕。加快2023年市委环保督察后续整改。针对市委环保督察指出4个问题事项,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围绕湄浦村堆存的15万吨拆房垃圾,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加强与杨行镇沟通协调,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召集区内处置中心召开紧急会议,五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全力加快处置,已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其中3个问题事项已在计划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关于杨行镇拆房垃圾堆存超90万吨的问题,杨行镇将按要求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20万吨的处置。
二是开展“三量不一致”工地调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宝山2个工地存在“三量不一致”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聚丰园路社区配套商业改建项目剩余土方用于内部回填,无需申报;宝山新城杨行YH-B-1单元12-02地块项目二期排放未作申报,区城管执法局已于9月20日下发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三是深入开展非法跨省转移案件调查。针对中央生态环境调查组移交35件建筑垃圾非法跨省转移案件调查工作,联合区城管、公安、建设、交通等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以“快、严、实”的基本原则开展案件调查工作。自启动调查工作以来,共核查案件地点82处,工地35个,约谈企业17家,核查车辆35辆。区城管执法部门完成立案13件,查实18件,2件已退单至外区,1件违法事实不成立,剩余15件案件仍在持续推进调查中。
二、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是做好渣土中标运输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及淘汰机制,制定《宝山区工程渣土(拆房垃圾)中标运输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区建管、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城管及住房保障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规范本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实施办法》,强调各司其职,密切行刑衔接。积极配合推进渣土专委会成立,渣土专委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已于12月6日召开。二是积极开展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紧盯工地源头、重点道路、中转码头,联合区城管、交警、建管等多部门持续“白+黑”“五+二”模式开展检查,全年共计开展各类联合执法检查73次,查获违规车辆32辆、违规工地5个。三是构建数字赋能监管体系。加快推进车载计量装置、出土工地和消纳卸点的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和应用。2024年,全区603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车载计量装置安装,安装率达100%;29个工地和12个卸点完成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安装接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三、深化行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2024年,共完成3506家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申报、签约工作,申报、签约率达100%。加大打击非法收运力度,发现非法收运行为5起,均已交由城管部门查处。二是强化车辆清洗管理。遵循“应办尽办”原则,加强推进清洗场站备案,2024年新增116家。全力提升环卫车辆车容车貌,开展专项检查23次,与城管、水务、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5次,实现整洁率超95%。
四、加强末端处置和清运过程管理
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目前利用中心处置的垃圾范围包括干垃圾、湿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拣残渣、残液等种类。2024年累计处理宝山区生活垃圾共计76.7万吨,干垃圾54.1万吨,湿垃圾22.6万吨。为确保利用中心安全平稳运行,区绿化市容局制定了《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第三方监管管理办法》,强化落实了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环保措施和消防措施,建立了建设与生产运行管理体制,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确保各项垃圾顺利处置。
积极申请“美丽城区”及城维养护专项整治垃圾通道、台风期间专项绿化垃圾通道、菜场就地处置湿垃圾专项通道等,确保区内各类垃圾处置平稳顺利,有效减少干垃圾量并提高一部分湿垃圾量。开展混装混运治理专项行动,环卫企业开展分类清运专项培训22余次,涉及一线作业人员约1100人次;开展自查行动7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17件,并已全部整改完毕。在专项行动期间蹲点值守检查4次,全区环卫车辆车容车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避免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
五、推进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
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居民区装修垃圾“固定堆放场所、专用回收箱、临时交付点”三种投放新模式已经作为市级重点任务。2024年推行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的小区已达87.7%,清运公司、清运价格“双公示”覆盖率已达100%,完成市局指标要求。推行“箱·车”清运模式,覆盖56个居住区,为居民提供装修垃圾收运便捷模式。重点聚焦装修垃圾“占绿、毁绿、久堆、混堆”问题,通过检查-整改,推进投诉件解决,破解装修垃圾综合治理难题。接下来区、镇级管理部门也会和第三方检查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六、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压缩站
按照市质监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环卫车辆冲洗点和小型压缩站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沪容监【2022】14号)最新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及时组织街镇落实,规范环卫车辆冲洗点“四个一”、小压站“五个一”管理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区的压缩站日常检查也纳入了垃圾分类第三方巡检的项目,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区绿化市容局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小压站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一是规范小压站废水处理:小压站作业产生的废水视作居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严禁将小压站作业范围外的废水运送至小压站进行排放。二是规范小压站台账制度:完善小压站管理台账制度,实行“一点一档”的管理模式,包括小压站信息、管道图、垃圾运输信息等,做到精细化管理。三是维护小压站周边环境:规定相关单位在小压站使用的同时应做好现场环境的维护工作,做到“三同时,一手清”,同时除臭措施到位,做好除臭使用记录台账,确保现场无较大异味。
七、高效治理道路扬尘
在易扬尘路段尤其是污染天气里,要求道路保洁单位加大道路保洁冲洗力度,提高机械作业的服务能级,通过多功能、多模块的组合式小型机械绿色作业模式,迭代传统作业方式。目前由区绿化市容局保洁的市政道路的区域内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冲洗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道路保洁水平、城市面貌、扬尘污染治理成效。
八、推深做实林长制
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组织各街镇开展全域排查,组织林业站和监管第三方对全区9840亩重点林地开展了全覆盖巡查,重点整治“恶性杂草、林木批量死亡、乱堆垃圾杂物、设施损毁、林下养殖种菜”等恶疾顽症,对发现的养管问题发送整改通知单,及时跟踪整改动态,逐步提升公益林养护水平。
全面对齐《森林法》,加强执法监督。宝山区绿化市容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绿化市容局工作要求,全面向上对齐《森林法》,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市局下发的管理要求,相继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年度森林督查、批后监管执行情况“回头看”等执法监管行动。同时在坚持区域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动态平衡”的原则下严格依法实施涉林审批工作。2024年,涉林案件结案5起,涉及林地面积为13.18亩,处以行政罚款共计19.82万元。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擅自迁移林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起、向城管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条;配合办理永久占林审批10起,审批采伐15起;对18个项目进行批后监管,回收恢复林地151.47亩;对2018-2022年期间共计22项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进行了梳理和实地检查,对涉及3个镇共6处补建林地所存在补建面积不足、林木成活率不达标、林地内垦种等问题责令整改,现已基本完成整改。
特此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