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居委: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镇精神卫生工作,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调整淞南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志刚 淞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一峰 淞南镇党委副书记
阎志军 淞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薇 淞南镇副镇长
沈 超 淞南镇政法专职干部
陶仲安 淞南派出所所长
组 员:陈 超 淞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伟东 淞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学军 淞南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钱晓忠 淞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石建国 淞南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陆 伟 淞南派出所副所长
张 晟 淞南镇民政救助工作负责人
王 磊 淞南镇卫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如下:
主 任:阎志军 淞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张 晟 淞南镇民政救助工作负责人
王 磊 淞南镇卫生工作负责人
成 员:袁晓晴 淞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科精防 医生
孙家卉 淞南镇卫生办工作人员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职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