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公安局宝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15-04-03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04-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公安局宝山分局
2014-01-14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宝山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bs.Police.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56608111*50072)。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我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分局克山路199号信访办证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相关派出所和业务部门开辟了24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参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成立了以分局政委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和机制,制定了《2013年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基础性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联合分局保密办对分局拟定的每一个文件进行公开属性的认定和保密审查,每半月对公文进行梳理并向市局报备,并按时完成月报和年报的报送工作。今年,我局共向市局报备公文类信息151条,其中主动公开9条,已在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窗口的工作流程,每季度会同分局纪委对各查阅点进行明查暗访,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材料摆放、接待方法、查询技巧、民警服务态度、语言规范等相关业务进行“一对一”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2013年分局各查阅点共接待市民25891人次,提供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和服务类信息23951条。
  三是建立通报考核机制,按季度对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量进行排名,并且定期对“上海公安热线”咨询求助平台工作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进行通报。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13年,分局以“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分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对现有的分局门户网站上的界面、各种公开栏目、信息资源进行了检查、梳理、整合和更新,更加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进一步健全了网上局长信箱、公安热线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今年,我局印制了《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放至各个查阅点供市民查阅,实际支出3000余元。
  今年,我局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无。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9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增进了警民的双向互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2013年,分局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9条;主动公开公文类以外的各类公安政府信息2484条。
  (二)公开的方式
  1.互联网:市民可通过登录“宝山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bs.police.sh.cn)查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克山路199号分局办证大厅设立接待受理点,统一受理群众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在下属派出所以及交警、消防支队共24个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2013年分局各查阅点共接待市民查阅25891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239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分局无新增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
  (二)依申请受理情况。2013年分局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申请人每一件申请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分局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数为3件;网络申请数为2件;信函申请树为4件。
  (三)依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共答复依申请信息11件,其中答复“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和“非政府信息申请”各1件,各占答复总数的9.1%,答复“信息不存在”和“非本机关职权范围”各2件,各占答复总数的18.2%;因申请内容不明确且未予补正的申请4件,占36.4% 。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有2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无。
  2013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无。
  2013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无。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7917人次,其中查阅点当面咨询25891人次,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信息2026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自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虽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作机制、组织体系等,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不足,如: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
  2、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的特殊性,可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相对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通过有关公安业务、政策的主动公开,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合法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是完善工作规范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之能较好地把握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各种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是进一步理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职责,争取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更加趋于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办高效运作。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报表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49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49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4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
9.其他
 
1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395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02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589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29784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3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