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要素资源,培育发展新动能,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宝府规〔2024〕4号)《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我委进行《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工作,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来信地址:铁山路1050号2号楼405室,邮编:201999;电子邮件地址:bsqnw001@163.com;联系电话:56495366。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