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高镜欣悦公益发展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高镜欣悦公益发展中心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拟设立上海宝山区高镜欣悦公益发展中心的章程草案、资金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符合要求,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同意设立,并由我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请在本意见发出后,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申请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