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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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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7-31
  • 发文字号: 宝文广〔2011〕18号
  • 发文日期: 2020-07-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命名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

区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关于申报第三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文广影视[2011]259号)要求,在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现推荐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等1个项目为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并请区政府予以公布。

同时推荐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顾村民歌民谣》申报第三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代拟稿)

2、公示

3、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三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函(代拟稿)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命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   请示

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确定的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项):

1、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罗泾镇)

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

 

 

 

 

 

 

 

 

 

 

 

公  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文广局《关于建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1年,宝山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邀请专家对普查结果进行了审核、筛选、评估和论证,现将通过论证入选《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公示如下:

1、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

 

公示时间:2011年  月  日---  月  日          

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联系电话:33796625

联系人:袁建斌

 

 

 

 

二○一一年四月

 

 

 

 

 

 

 

 

 

 

宝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申报第三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函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经研究,宝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推荐的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顾村民歌民谣》等2个项目申报第三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函

 

 

二○一一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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