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宝山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宝人社〔2021〕17号)的规定,缺乏培训能力、不具备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由相关部门依托培训机构集中提供的职业技能、岗位能力、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等项目的培训服务,上海宝宏职业培训学校等2家培训机构符合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费补贴条件,公示如下。
2024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费补贴审批汇总表 | |||||
(第一季度)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贴类型 | 培训项目数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元) |
(人) | |||||
1 | 上海宝宏职业培训学校 | 集中服务 | 9 | 1188 | 96720 |
2 | 上海市宝经技术培训学校 | 集中服务 | 2 | 99 | 23760 |
合 计 | 11 | 1287 | 120480 |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号6号楼419室
联系电话: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