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长江口投控集团[2019]41号《关于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长江口”字号授权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成立新公司的的请示》收悉。根据区府“419”专题会议精神,宝武集团拟使用“长江口”字号成立新公司以推动宝钢罗泾地块产业转型,为积极配合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你公司与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就“长江口”字号授权无偿使用事宜达成一致。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长江口”字号授权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成立新公司。请你公司接本批复后完成《企业名称字号授权使用协议》签订,并依法依规监督字号的合规使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