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平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随着上海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各项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也确存在部分设施还需完善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现回复如下:
1、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及《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 我局在土地规划征询及土地出让征询时均严格落实公共厕所配置要求。对于要求配置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也严格落实环卫设施验收工作,确保公共厕所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现有城区内如共康东路等区域,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公共厕所布局与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确实存在差距。但城区内土地基本开发完成,新建环卫公厕存在无地可用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与各街镇沟通协商,增加社会公厕的开放数量和开放时间,完善宝山区公共厕所布局。同时我局也将对接区规资局等部门,从规划层面落实好公共厕所配置,以满足我区居民对公共厕所的需求。
2、关于公厕标识。我局对区内所有环卫公厕标识标牌均严格按照《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进行设置,同时在社会公厕验收过程中也严格要求设置标识标牌,确保公共厕所便于市民寻找。
3、关于公厕建设水平。2020年,为进一步增加我区居民外出如厕时舒适度,我局为全区环卫公厕均添置了暖手宝,让居民在寒冷天气如厕后洗手提高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