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晋泓实业有限公司 “10ž15” 起重伤害一般事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事故035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晋泓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MA1GNWCB2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范华敏 |
处罚事由 |
2024年10月15日,位于宝山区月浦镇园和路555号,上海晋泓实业有限公司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上海晋泓实业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办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0217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5-02-1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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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2-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2-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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