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风险评估报告_风险评估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制定《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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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风险评估
  • 主题分类: 审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宝山区审计局组织开展制定《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是《办法》修订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和行政复议法,宝山区审计局《宝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宝府规〔202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修订工作自202311月启动,于202311月至20241月期间组织开展公众参与活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项听取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于20241月开展专家论证。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一)风险评估主体。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宝山区审计局作为评估主体,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社会各方意见情况。2023112日书面征求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皆无意见。20231212日至2024112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024116日专项听取区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均无修改意见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本次风险评估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4个方面进行评估,《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相关内容符合上位法,逻辑清晰,文字表述合法、合理,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综合评估,制定《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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