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安监所,局各科、室、队: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上旬,在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有关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宝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12月18日)
各安监所、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各类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的相关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通过上海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系统以及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12月18日至2月29日)
一是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实行区级挂牌督办,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证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四是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为解决危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统筹推动,巩固提高,注重长效(2月29日至3月10日)
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做到短期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基础信息与动态系统相结合,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针对集中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监控和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部署安排
要深入谋划、周密部署,稳妥有序分阶段推进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与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与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结合,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安全管控。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
要加强平时工作的梳理汇总,建立各类台账,做到有迹可循。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季度考核重点内容。各街镇园区安监所、局各科室队于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局危化监管科。联系人:王耀,联系电话:5667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