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庙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张庙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张庙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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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发文字号: 宝张街〔2024〕1号
  • 发文日期: 2024-02-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张庙街道

张庙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公司、各居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市、区安委办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张庙街道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全国面临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以及本市、本区、本辖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扭转本市、本区亡人和有影响火灾多发势头,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工业性质的“厂中厂、园中园”。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工业性质的“厂中厂、园中园”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场所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建筑消防设施。

3.场所消防设施损坏维修期间未制定应急方案,未开展针对性演练。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2.在仓库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或临时住宿点。

3.在沿街商铺内设置住宿场所违规住人,存在底店上铺和前店后铺现象。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在场所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2.将电瓶带入住宿和经营场所充电。

(七)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1.建筑产权、租赁、使用单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多产权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

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未与其签订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3.厂中厂、园中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公示。

(八)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1.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

2场所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3.厂中厂、村民自建出租房采取可燃材料分隔使用。

(九)电气线路不符合消防安全。

1.配电箱()电线连接不规范,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全面发动四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315日前由场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并向街道安委会专题汇报。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配合消防、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联勤防火”工作机制,加大四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力度。要广泛发动街道综合执法、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以及居委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街道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按照《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见附件2),排查建立四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建管、安全办、派出所、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能,尤其对于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含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冷库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损坏停用,使用可燃材料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占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市场监管所等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对四类重点场所隐患点位实施联动执法整治。31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将开展大整治行动相关内容以图文并茂形式报街道安委会。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根据区大曝光行动要求,街道安委会将针对辖区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以微信工作群、张庙发布、提交上级部门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集中组织四类重点场所产权和经营主体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15日前将参与培训人数、时间、主题等内容报街道安委会。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多层(高层)火灾逃生、初期火灾处置、集中充电场所火灾处置、燃气泄漏、消防通道堵塞应急处置等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315日前将演练活动具体情况报街道安委会。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还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等训练,加强装备器材的配备及应用,切实做到“救早、灭小”。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街道安委会将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将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针对区域、行业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开展集中约谈。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街道安委会将对其约谈,适时召开隐患现场整改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参照区层面督导工作对下属单位部门、社会单位、居民区和行业单位开展督导,重点督导下属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四类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大演练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24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配合向社会广泛发布辖区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3月中旬前)。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四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消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检查质效。

(三)阶段评估(20243月底前)。街道安委办对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帐、闭环销案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街道层面将统筹开展考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辖区已经部署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分类整治。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原则推动单位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长效监管。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验做法,针对四类重点场所研究制定出台一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三合一”违规住人、小型施工工程管理等难点问题。按照隐患全部上账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3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每周二报送相关工作情况;412月,每月20日前报送。街道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刘春;36110742;邮箱:liuchun@shbs.gov.cn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2.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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