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庙行镇 发布时间 2020-01-27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1-27
  • 发文字号: 宝庙委〔2020〕3号
  • 发文日期: 2020-01-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庙行镇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公司、居民区,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控工作

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根据我市已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全镇联防联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二、强化属地管理,落实有效防控举措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庙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科学决策的领导指挥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层层压实责任,以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措施,落实疫情防控、监督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以居村为网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外来人员管理,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各村、公司要按照谁招商谁负责的原则,会同镇房管所、经济办、投促中心、统计站、安管所、人武部、网格中心、配套指挥部,庙行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分片包干,做好镇域内集中式住房租赁场所和类住宅内居住人员管理和防控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对疫情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对在疫情重点地区有居住史和旅行史的来沪人员流感样症状进行筛查,把传染源掐断,把危险因素控制住。尽量减少人群集聚活动,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各居(村)委会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做好社区防病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做好服务保障。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动基层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同舟共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镇卫生办要牵头加强防控协调,制定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救治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好防控物资采购储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需求。组织技术力量支持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防护,做好防护消毒用品保障,避免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情况。要科学有效做好防控机制,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做到第一时间确诊,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上报。镇办公室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以及负责协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排摸、后勤保障等工作。镇组织人事科、社区党建服务中心要积极号召全镇党员,冲锋在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镇社区办要组织各居民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排查、宣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镇综治办要做好人口调控和监测,密切关注人员流动情况,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做好社会面稳控各项工作。镇宣传科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工作,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组织或参与记者接待等媒体应对工作。广泛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人员排摸等工作。庙行派出所要加强我镇往返湖北居民以及湖北籍市民到我镇的人员信息统计,协助各单位依法落实追踪信息、隔离措施,依法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镇教委要严格落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暂缓开展,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做好我镇在疫情重点地区求学学生返沪情况以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师生情况的排摸和信息报告,做好应对预案。庙行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取缔非法活禽销售,加强对肉类商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查肉类经营者主体资质与交易凭证,严格落实对病、死动物处理的消毒措施,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区卫健委监督所庙行分所对我镇五小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除此之外,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有关要求,结合庙行实际情况和各自职责,积极全面参与联防联控,切实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提升社会防控,强化个人自主防控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做好单位员工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沪人员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并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场所的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对旅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摸,并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旅客应积极主动配合。

个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服从政府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沪、来沪的人员,要主动报告并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配合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的随访或电话询问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镇防控方案的要求,配合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完善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压实责任、细化预案,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尽责,以坚决、科学、严格的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切实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2020127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