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
本会已受理你与被申请人上海大饭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4)办字第987号)。经审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3月28日裁定受理上海大饭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之规定,本会决定撤销宝劳人仲(2024)办字第987号劳动争议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且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