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工业园区:
根据市、区两级防汛防台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宝山区2019年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防汛防台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平稳渡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到城市安全运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辖区防台防汛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灯光等户外设施设置情况,调整充实防台防汛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开展户外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户外设施的安全。根据市有关工作安排,一是开展自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在6月25日前全面告知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者、店招店牌使用者、景观照明建设单位或日常维护单位全面完成各类设施的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开展抽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在6月30日前,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同时组织力量对设置位置高、体量大、年限长,且位于高楼间受风口的各类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对于发现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拆除,同时落实好拆除前防范措施。三是开展督查。市、区市容景观管理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督办,
三、加强保障,做好应急处置。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落实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和所需物资,结合区域实际,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应急保障的薄弱环节,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在汛期要加强应急值守,根据气象预警信号和各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抢险人员、物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排除险情。安全事故(事件)过后,要告知设置人及时恢复设施原状,并对设施进行再次检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四、加强沟通,保持信息畅通。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台汛动态以及可能发生的险情,确保通讯及信息畅通。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可结合《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设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宝绿容【2019】41号)工作要求,每月23日前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设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汇总表》反馈至区市容景观管理所,由区市容景观管理所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黄抑扬,联系电话:56566092邮箱:49337955@qq.com。
附件:
1、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告知书(样式)
2、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设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1: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
告知书(样式)
商家、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你商家、单位对所设置(使用)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应该履行以下义务。
1、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应经所在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许可后方可设置。
2、户外招牌设施的表层围护材料应采用外墙铝塑板、铝板(或网孔板)、镀锌钢板、彩钢板、不锈钢板、铝型板以及高分子板材等不易腐蚀和腐烂的材料。不得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作表面材料。
对于已使用上述材料设置户外招牌设施的,请立即按照要求更换材质或拆除重建。
3、加强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保持户外招牌的整洁、完好。在日常维护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自身力量难以及时排除的,在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及时与告知单位联系。
4、对设置期满两年仍需继续使用的带有钢架结构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及时交至相关管理部门。对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做好整改或拆除工作。
5、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当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应急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灾害性天气过后应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进行整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各类抽检、检测等工作。
7、你商家、单位若未按规定履行上述义务,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关案例:
2018年 8月12日本市南京东路132号“奇遇城堡”招牌面板脱落,造成三死六伤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
商家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擅自使用室内装潢材料在原有招牌设施结构上设置招牌面板。商家在签收管理部门发放的《安全告知书》后,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将被依法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附:截至2019年4月1日,本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中拥有DB31/283-201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DB31/T977-2016《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为8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检测单位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1 |
上海建设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53830002 |
孙松洋,13061798581 |
2 |
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828365 |
印余辉,13817299542 |
3 |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检测分公司 |
65983135 |
陶祎,13816931393 |
4 |
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62131823 |
侯炎彬,13916063373 |
5 |
上海同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55097953 |
蒋绮,13817849845 |
6 |
上海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6508783 |
余加坤,13764470868 |
7 |
上海齐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61908356 |
马婷,17765195830 |
8 |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65583430 |
吴炳才,13817545698 |
告知单位: 联系电话:
告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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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告知书
回 执
商家、单位名称(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商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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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设施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汇总表
街道、镇、园区(盖章)
检查类型 |
告知数 |
抽查数 |
存在隐患数 |
整改数 |
户外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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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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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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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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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写日期:
备注:
1、从4月起,每月23日将汇总表填妥并盖章后进行上报。
2、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告知数、抽查数、隐患及整改数均报当月数。累计数需将之前上报数字与当期数累加计算。
2、联系人:黄抑扬 邮箱:493379550@qq.com 传真:5656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