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街镇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农场计生办:
现将《2019年街镇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2019年街镇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工作 条目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科室 |
落实全面 两孩政策 (10分) |
宣传教育工作 |
开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活动。 |
2分 |
街镇计生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村居家庭指导室等处要有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有关新《条例》内容的,一处没有则扣1分。 |
基层指导科 |
培训指导工作 |
对村居计生干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综合服务站人员、企事业单位计生干部进行不少于4次业务培训,有计划、有书面培训内容、有照片、有记录。 |
4分 |
少一次扣1分,无计划、无照片、无记录酌情扣分,无全面、规范、正确的书面培训内容,扣2分。 |
基层指导科 |
|
规范行政办事 |
再生育受理审核、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审核等办理的时效性、差错率、投诉率;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
4分 |
未在规定时间审核完的,扣1分;有1份材料差错,扣0.5分;经12345、12320、12356和信访渠道投诉错办、不办、态度恶劣等情况并核实的,扣2分。 |
基层指导科 |
|
妇幼健康管理(9分) |
卫计融合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
准确掌握本辖区适婚对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基础数据,并做好入户宣传。做好新婚对象及孕前优生对象的随访,并做好登记及孕前保健宣教,指导早孕建册。 |
2分 |
随机抽查随访情况,随访率(≥98%)不达标扣2分 |
疾控科 |
孕前排摸:育龄妇女数、人户分离数及二孩目标人群数,并做好早孕建册宣教。 |
2分 |
查看工作资料和记录,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疾控科 |
||
孕情排摸:每月排摸孕妇(包括流动人口)并将信息(包括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孕妇信息)报社区妇保医生。 |
2分 |
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不达标(<90%扣1分,<88%扣2分) |
疾控科 |
||
配合社区妇保医生做好特殊对象(联系地址、电话错误、依从性差、高风险孕妇)的上门随访及健康教育的开展。 |
1分 |
不配合妇保医生或弄虚作假的扣1分。 |
疾控科 |
||
配合社区医生做好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人群相关宣传资料的发放以及参与宣传活动的人员组织。 |
1分 |
不配合的酌情扣分。 |
疾控科 |
||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 |
定期开展“两非”黑广告整治工作,对流动人口集聚地墙上的电话信息收集报送卫监所后进行涂擦。 |
0.5分 |
每2月至少开展1次整治行动,配合查处“两非”案件,有纪录有总结,不达标每一项扣0.5分; |
基层指导科 |
|
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每季度开展一次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相关宣传服务活动。 |
0.5分 |
利用各类载体,依托各个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服务活动,不达要求扣0.5分。 |
家庭发展科 |
||
流动人口 管理服务 (6分) |
基础信息工作 |
1、做好信息化工作,及时录入、更新信息,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协查反馈工作;2、落实抄告制度、有效信息奖励及“一例一奖”制度; |
2分 |
跨省流动人口信息个案协查反馈率达到97%以上,未达到扣1分;抄告办结率不低于98%,认真执行有效信息奖励及“一例一奖”制度。一项未达标扣1分。 |
基层指导科 |
流动人口服务 |
按要求开展流动人口服务活动等。 |
2分 |
开展“百千万”计划、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及临时性均等化工作,一项不达标扣0.5分;信息报送不少于1次,报表按要求上报,一项不达标扣0.5分。 |
基层指导科 |
|
流动人口协会建设 |
每3年在流动人口集聚地(重点是企业)新建流动人口协会组织1个(1分),开展特色主体宣传服务活动(1分或者2分)。 |
2分 |
严格按照14条标准,每3年新建一个流动人口协会,(由区协会组织验收),并有效开展活动。一项不达标酌情扣分。 |
计生协会 |
|
信息化工作(4分) |
出生监测信息核查工作 |
核实的及时性、准确性 |
2分 |
完成率和及时率按照排名先后,低于全区水平的,酌情扣分。(统计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
基层指导科 |
统计与信息化工作 |
依法统计,及时上报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做好市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及时与民政、公安数据进行比对,提高人口基础数据质量;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管理扎实,信息化应用有序推进;准确真实上报违法生育,不虚报、漏报、瞒报。 |
2分 |
报表延误或数据不准确,发现1次扣0.5分。影响区级报表编制和上报的,不得分;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比对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构建关系不完整每5条,扣0.5分;信息化考核指标参照市考核指标,不达要求酌情扣分;填报质量1分,虚报、漏报、瞒报发现1例即不得分。 |
基层指导科 |
|
依法行政 (20分) |
计划生育审核 |
评优评先及居住证转户籍按要求严格审核。 |
2分 |
在评优评先和居住证转户籍等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工作中,发现一例未按要求开展审核或明显失误审核错误,扣1分。 |
基层指导科 |
一网通办 |
按要求做好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全市通办”“一网通办”“双减半”等工作。 |
4分 |
有1项业务明显失误的,扣2分。 |
基层指导科 |
|
奖励扶助 |
认真做好特别扶助、农村奖励实施过程中的目标人群资格确认、信息录入、数据汇总、资金测算、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一次性补助等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按政策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做好奖励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答。 |
12分 |
奖励扶助未按时限办理或错误发放的,发现1例扣1分。行政事务办理材料有差错,累计发生2次以上扣1分;错误办结的,发现1例扣1分。因错误答复政策造成矛盾升级或将矛盾上交的,核实1例扣3分。 |
家庭发展科 |
|
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 |
应立案尽立案,立案率达到市规定要求;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文书合规;社会抚养费信息录入及时、不遗漏。 |
1分 |
有群众举报应当征收而不征收的扣1分。征收程序、征收文书质量等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信息未录入的,扣0.5分,立案率未达要求的,扣1分。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一票否决。 |
基层指导科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落实率达100%;协助做好申请再生育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相关工作。 |
1分 |
认真做好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申请再生育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相关审核、导引工作,不达要求各扣1分。 |
家庭发展科 |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13分) |
三个全覆盖 |
围绕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服务、大病治疗、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问题,深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建档立册,实行动态维护。 |
2分 |
查看工作资料和记录,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医疗服务 |
1、落实“1+1+1”医疗医疗机构组合签约,负责将辖区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花名册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通知每个计生特别扶助对象,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达到90%以上;2、优先为签约的计生特别扶助对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应为签约的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3、落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的优先就诊和转诊等服务。 |
2分 |
1、签约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2、建档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3、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免费体检 |
组织和保障辖区内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免费体检。 |
2分 |
日常统计和平时掌握相结合,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家政服务 |
为一方70周岁及以上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失独家庭提供家政服务。 |
1分 |
日常统计和平时掌握相结合,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助餐服务 |
为辖区内户籍年满60周岁且有助餐服务需求的失独人员提供助餐服务。 |
1分 |
日常统计和平时掌握相结合,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安康通援助服务项目 |
按自愿原则,协助做好安康通安装的宣传、登记、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扶助就医宣传、服务等工作。 |
1分 |
日常统计和平时掌握相结合,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心理健康服务 |
协助落实计生特扶对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2分 |
日常统计和平时掌握相结合,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失独家庭关怀关爱 |
开展共享亲情——关怀“失独”家庭项目,努力打造符合本镇特色,失独人员需求的关爱品牌 |
1.5分 |
委托第三方承接项目的街镇,请按照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开展项目活动。镇计生开展失独活动的,每次活动都要有活动记录,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计生协会 |
|
失独家庭走访、保险理陪等工作 |
0.5分 |
上门走访到位,保险理陪及时。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
计划生育信访稳定(5分) |
信访稳定工作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
5分 |
1、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去北京上访,每1人次扣0.5分。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每1人次扣0.1分;2、交办的信访事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或不按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件次扣0.2分。以上扣分上不封顶,即此项目总分5分扣完后可以得负分。有北京信访件或有市委市政府信访件的,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家庭发展能力建设(13分) |
优生促进 |
加强对社区适婚、新婚及计划怀孕对象尤其是拟生育二孩家庭的信息排摸、宣传倡导、组织发动及跟踪随访。辖区内孕前优生宣传覆盖率达9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数达上一年度常住人口出生数的10%。 |
5分 |
1、做好服务对象信息排摸,不达要求扣0.5分; 加大宣传倡导,孕前优生宣传覆盖率达到99%,不达要求扣0.5分;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数达上一年度常住人口出生数的10%,不达要求扣2分;为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及时开展早孕随访(每3月一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通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信息,不达要求扣1.0分;按要求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加强档案管理,不达要求扣1.0分。查看基础材料,听取工作汇报,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指导中心 |
家庭计划服务体系建设 |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构建街镇、村居家庭计划指导体系。建立完善计卫联动服务机制,按照《宝山区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要求(试行)》要求,为各类家庭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服务活动。年内至少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5·15国际家庭日”活动等。 |
2分 |
查看基础材料,听取工作汇报,不达要求酌情扣分。建立辖区各类家庭基础信息台账(保持动态更新),无或缺失扣0.25分;查看是否建立计卫联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机制,要求有书面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无制度扣0.5分,无记录扣0.5分;未按《工作要求》开展指导服务或未达标的,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宣传服务活动要求有记录、有照片,少1次扣0.5分。 |
家庭发展科 指导中心 |
|
健康家庭-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
开展面向家庭的生育指导、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等宣传、培训、咨询等服务。积极开展“科学育儿社区行”项目。 |
2分 |
结合区域实际开展相关宣传服务活动,查阅工作记录,未开展相应工作的酌情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之环境宣传 |
进一步深化环境建设,依托人口文化小区(街、公园)等阵地,倡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
2分 |
因地制宜设置广告牌、电子屏等,积极开展环境宣传,不达要求扣2分。 |
家庭发展科 |
|
指导村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开展 |
对村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计划指导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
2分 |
查看相关工作记录,要求有主题、有内容、有签到、有照片,每季度至少1次,未开展或未达标的,有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
指导中心 |
|
计划生育信息宣传(3分) |
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
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篇(每季度至少保证有1篇药具信息、1篇协会信息),信息要求及时、准确、详实。 |
0.8分 |
信息上报数量按月考核,不达标全扣; |
指导中心 |
1分 |
每篇信息字数不少于200字,不足扣0.25分;活动完成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上报,不及时每1篇扣0.25分,扣完为止。(按每季度6篇统计) |
||||
1.2分 |
街镇级各类媒体录用1篇得0.1分,区内(包括区政府、区卫计系统等)各类媒体录用1篇得0.2分,市级、国家级各类媒体录用1篇得0.3分。(同1篇信息重复录用就高统计) |
||||
计划生育协会(7分)
|
计生协岗位知识大练兵,村居自治、流动人口百场活动 |
组织街镇、村居协会干部开展岗位知识大练兵活动。 |
1分 |
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不达标酌情扣分 |
计生协会 |
万村居及流动人口协会按要求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
2分 |
按通知要求(通知另发)组织开展活动,分别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0.5分 |
|||
青春健康和家长培训 |
组织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家长开展互动培训 |
2分 |
按人数要求(通知另发)开展活动,完善做好青春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未达标酌情扣分 |
||
“母亲节”、5.29、5.15、12.1等宣传活动 |
开展生育关怀基金募集、会员活动日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
1.5分 |
每个活动有计划、总结,资料收集完整。未开展一个活动扣0.5分 |
||
其它 |
完成市、区计生协会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0.5分 |
宣传、培训等临时任务,未完成酌情扣分 |
免费避孕 药具服务 与管理 (10分) |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系统 |
按照市免费避孕药具服务管理考核要求,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系统、药具收发与管理规范 |
2分 |
根据每月 网上巡查情况酌情扣分; 现场查看 出入库、在库养护、药具盘点等,不达标酌情扣分 |
指导中心 |
自助服务发放机管理系统 |
按照市免费避孕药具服务管理考核要求,规范使用自助服务发放机信息管理系统、自助机日常管理规范 |
2分 |
根据每月网上巡查情况扣分; 现场查看机器状态、货道情况,不达标酌情扣分 |
指导中心 |
|
指导与培训 |
对基层药具发放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一年不少于4次) |
2分 |
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 |
指导中心 |
|
网点建设 |
倡导电子屏宣传告示,每个居住小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等相关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内容、告示免费计生服务点位置 |
1分 |
电子屏、告示等宣传不到位,酌情扣分 |
指导中心 |
|
宣传活动 |
结合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4次);做好有关免费避孕药具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 |
2分 |
每月推送微信,每季度统计推送情况,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宣传咨询活动1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信息报送,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 |
指导中心 |
|
严禁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工作 |
加强免费避孕药具流通各环节规范管理,防止免费避孕药具流入零售市场,参与做好成人“性用品”的市场管理。 |
1分 |
重点检查成人用品店、保健品市场、自取式发放点等,开展摸底、清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每月1次),做不到每月1次扣0.5分; 规范张贴警示标识,有1处无标识,扣0.5分; |
指导中心 |
注:1、考核分值满分100分;2、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3、创新工作另行考核。